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文化协定一九八八、一九八九、一九九0年执行计划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6:12:41   浏览:944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文化协定一九八八、一九八九、一九九0年执行计划

中国政府 摩洛哥王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文化协定一九八八、一九八九、一九九0年执行计划


(签订日期1988年6月10日 生效日期1988年6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摩洛哥王国政府,为加强两国间的文化合作;根据两国于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五日签署的文化协定之第十条,决定签署一九八八、一九八九、一九九0年文化合作执行计划,条文如下:

              一、文化艺术

  第一条 双方互换宣传品、印刷品以及有关考古学、生态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成果;交流有关考古发掘技术和修复古建筑和管理博物馆方面的经验并互换资料。

  第二条 双方鼓励两国图书馆间互换公开发表的图书、杂志和目录、索引,以及文化性宣传品,并鼓励两国图书馆专业人员互访,进行经验交流。

  第三条 双方在本计划有效期内互换有关文化发展的文献;互派四名作家访问十天;互派负责文化工作的机构的两名专家访问七天;互派十五人组成的艺术团访问七天;互派六人左右的艺术家代表团访问;互办文化艺术展,为期十天。

  第四条 双方互换艺术教育机构使用的计划或大纲;互换与各自国家音乐遗产有关的资料、文献和音像带。

  第五条 双方互换有关民间艺术的文字和视听材料;在华举办摩洛哥南方古城堡传统建筑艺术展,为期十五天。

  第六条 双方交流有关戏剧方面的经验,互换资料、文献。

  第七条 双方交流有关造型艺术方面的经验,互换资料、文献。

               二、教育

  第八条 摩方派一教育代表团访华考察高等教育;中方派一教育代表团访摩,考察高等教育。

  第九条 中方每年向摩方提供五个奖学金名额;摩方每年向中方提供两个奖学金名额,学习阿拉伯语和法语。

  第十条 双方致力于承认两国高等院校所授予的文凭、学位。

  第十一条 双方鼓励两国高等院校间的直接联系与合作。

  第十二条 摩方根据中方的需要派遣教师赴华任教;中方根据摩方的需要派遣教师赴摩任教。

               三、新闻

  第十三条 双方鼓励摩洛哥新闻机构和中国相应机构间建立直接联系,并派新闻代表团互访,签署两国新闻机构间的双边协议。

  第十四条 双方鼓励交换有关民间艺术、杂技、古典音乐和介绍两国情况的电视节目。

  第十五条 双方鼓励为两国电视专业团组互访提供帮助。

  第十六条 双方鼓励两国联合拍片,题材和具体有关事宜将根据双方共同协议确定。

  第十七条 双方各派三至五人组成的电影家代表团互访;互换电影文献、资料;相互进口和发行影片;鼓励两国合拍影片并互办电影周。

             四、伊斯兰事务

  第十八条 双方鼓励两国学者代表团互访,进行宗教讲学。

  第十九条 双方鼓励交换在各自国家出版的伊斯兰刊物及印刷品;互换有关伊斯兰遗产、文化、法律及宗教基金和福利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资料和论文。

               五、总则

  第二十条 个人及代表团的访问。派遣方负责往返国际旅费,接待方负责在其国内的食宿、交通及一般医疗费用。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派遣方负责往返国际旅费。双方为对方学生提供的奖学金金额和待遇应与其提供给其它国家学生的相等。

  第二十二条 展览与电影。派遣方负担展品及影片的运输费用,接待方承担组织展览和举办电影活动的费用。接待方负责对方国家展品和影片的维护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 本计划不排除经过外交途径协商确定的其它项目。

  第二十四条 本计划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计划于一九八八年六月十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阿拉伯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摩洛哥王国政府代表
      王 蒙             穆罕默德·本·伊萨
     (签字)               (签字)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国 土耳其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0年10月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访问土耳其期间,中土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土耳其共和国总理埃尔多安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二O一O年十月七日至九日对土耳其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会见了居尔总统,与埃尔多安总理举行了会谈。两国领导人在坦诚、友好和务实的气氛中就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中土各领域互利合作及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广泛共识。双方全面回顾并高度评价双边关系发展历程,对双边关系发展成果表示满意。双方一致认为,中土同为新兴发展中国家,都处在各自发展的重要阶段,在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历史背景下,中土友好合作关系规模不断扩大,内涵日益丰富,不仅造福于两国人民,而且有利于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基于进一步提升中土关系水平、全面推进双方各领域友好合作的共同政治意愿,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重申恪守一九七一年八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和二OOO年四月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土耳其共和国联合公报》所确定的各项基本原则。

  决定建立和发展战略合作关系。

  保持高层互访势头,深化政治互信,在事关对方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相互支持;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经贸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扩大两国议会、政党、地方政府间的友好交流,推动投资、能源、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安全、国防和交通等领域的友好合作。

  共同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推进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为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不懈努力。

  于二O一一年正式启动“两国外交部联合工作组机制”,并将逐步充实机制内涵,扩大机制职能,使之成为当前双方战略对话与磋商的重要渠道。

  全力办好二O一二年在土耳其举办的“中国文化年”和二O一三年在中国举办的“土耳其文化年”活动。

                           二O一O年十月八日于安卡拉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攀府发〔2005〕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攀枝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三月四日


攀枝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
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



  动物防疫是社会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的基础,是保护人类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对保障畜牧业的稳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持社会稳定和促进包括旅游业在内的各项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14号)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攀府发〔2001〕110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攀枝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将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任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一、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1、县(区)人民政府职责:
  (1)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
  (2)负责组织治定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落实动物疫病防治经费,做好防疫应急物资储备;
  (3)切实落实动物重大疫病免费强治免疫;
  (4)发生动物重大疫病时,负责发布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控治和扑灭疫情;
  (5)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检查,完成下列防治目标:①口蹄疫免疫率100%。②猪瘟免疫率95%以上。③山羊痘历史疫区免疫率100%。④规模饲养场鸡新城疫免疫率100%。⑤强制免疫动物标识佩戴率100%。⑥发生动物重大疫情的报告率、处理率100%。
  2、农牧部门职责:
  (1)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组织协调动物防疫工作职能作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防疫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重大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制定,按照“五统一”(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的要求,依法实施强制免疫注射等技术工作,完成政府规定的动物重大疫病防疫目标,确保免疫抗体效价监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负责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对动物疫情实行网络化管理,及时发现、上报动物疫情,并通报相关部门;
  (4)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屠宰检疫率达100%,并做好异地引进种用动物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5)依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的各类违法案件。
  (6)发生动物重大疫病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五强制”、“两强化”(强制封锁,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强制消毒,强制检疫,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疫情报告)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扑疫技术措施。
  3、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动物防疫经费的预算、安排;
  (2)加强防疫经费的管理、监督,保证防疫经费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职责:
  负责对进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及监督,防止疫情传入和传出;
  5、计划部门职责:
  强化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审批工作;
  6、交通运输部门职责:
  交通部门协助做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管理;运输部门要优先安排防疫物资的调运;
  7、卫生部门职责:
  做好人群中人畜共患病的监控,严防人畜共患病在人群中流行;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加强对流通领域中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上市销售。
  9、经贸和流通行办部门职责:
  负责定点屠宰场(点)的管理,监督业主做好场内的防疫和消毒工作。
  10、公安部门职责:
  (1)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2)及时查处与动物防疫有关的治安案件。
  二、责任制实施的考核方式及内容
  1、动物防疫工作实行逐级考核。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代表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动物防疫工作实施年度考核,综合评定工作成效。考核结果报经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审核后记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分。
  2、考核内容:本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及指标完成情况。
  3、考核方式:防疫目标考核采用随机抽样方式进行,每县(区)抽查2—3个乡(镇)考核强制免疫密度,由市动物疫病诊断中心负责监测强制免疫效价。
  4、考核的主要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责任追究制
  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有利于树立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国内外贸易的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必须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按照责任制要求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对未完成责任目标和要求的,按以下情况实行责任追究。
  1、经考核达到基本合格标准的县(区),须及时完善措施,改进工作,督促所属相关部门限期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2、经考核主要指标及综合评定不合格的县(区),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农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全市通报并记入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考核档案。同时要认真查找原因,督促所属相关部门,限期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3、对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在暴发动物重大疫情时瞒报、谎报疫情或不及时组织扑灭,引起动物疫情传播流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攀枝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及责任追究制考核项目与评分标准


  为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养殖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树立法制政府和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根据《攀枝花巿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攀枝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二、经考核凡总得分在95以上的为优秀;90—95分为合格;90分以下—80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方式及责任追究按《攀枝花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执行。